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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
志 願 服 務 第十期救生教練/急救教練/急救組長 李培俊

(節錄自陳水扁總統2000年就職演說 主題:台灣站起來 迎接向上提升時代)去年發生的九二一大地震,讓我們心愛的土地和同胞歷經前所未有的浩劫,傷痛之深至今未能癒合。九二一震災讓同胞受傷跌倒,但是在『志工台灣』的精神中,台灣新家庭一定會重新堅強的站起來!

壹. 志願服務的演變
1. 2000年『志工台灣』的概念
在土地和同胞歷經前所未有的921大浩劫中,人性本善的一面,如互助奉獻、人飢已飢、悲天憫人、人道博愛……等精神,在台灣社會裡被徹底地激發出來,不論是財力、人力、物力,民間單位都盡可能地對災區捐輸。所以,主政者再次印證"政府資源有限,民間力量無窮"。對於這股精神的描述,在就職演說中就定調為『志工台灣』這個名詞。希望台灣社會的每一個人,都能永遠保持這股互助博愛的感覺,就名為"志工精神",於焉開始『志工台灣』的推行。
2. 2001/01/20 頒佈志願服務法
依據該法,各處不同性質社團紛紛轉型為受志願服務法規範的志工團體,由學校的幼童導護、敬老、慰孤、奉茶、造橋鋪路……等不一而足的多樣性服務,如雨後春筍般的成立以服務社會。
3. 祥和計劃的實施
由於快速成立的社團各項制度未臻健全,以致造成些許亂象的產生,遂由中央單位(內政部)召集各縣市首長或主事單位(社會局)共商制定"祥和計劃",由各縣市社會局把劃歸社會福利類及綜合服務類的志工團體納入"祥和計劃"管理之。除了要接受志工的基礎訓練和特殊訓練外,並規劃了成長訓練及領導訓練。因為志工是需要訓練的,有專業,有技巧,才能提供高品質的服務。
4. 以志願服務紀錄冊記載服務的項目、內容、日期和時數
若志工完成了基礎訓練(12小時)和特殊訓練,就可以領取一本志願服務紀錄冊,以供記載,並作為各種獎勵辦法的依據。
5. 各種獎勵辦法(以下為節略條件,一切以正式公告參加評選條件為準)
A.台北縣志願服務人員獎勵辦法
(1)2009年審議通過,2010年開始辦理敘獎。
(2)個人服務本縣服務工作達兩年且滿600小時以上
銅心獎~~600小時以上
銀心獎~~1200小時以上
金心獎~~1800小時以上
B.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
三等志願服務獎章~~參與志願服務滿三年,累計450小時以上。
二等志願服務獎章~~參與志願服務滿五年,累計750小時以上。
一等志願服務獎章~~參與志願服務滿七年,累計1050小時以上。
金駝獎~~志工最高榮譽獎項。
C.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1)一月底前送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2)銅質徽章~~1500小時
(3)銀質徽章~~2000小時
(2)金質徽章~~2500小時
D.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1)七月底前送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2)銅牌獎~~3000小時
(2)銀牌獎~~5000小時
(2)金牌獎~~8000小時

貳. "台北縣救生員教育服務推廣協會"推行志願服務的現況
1. 由參與鳳凰志工或義消的會員引進概念。2006年底由林瑞新會長以台北縣救生員教育服務推廣協會名義,登錄為消防救難類志工隊團體,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為三峽消防分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台北縣消防局。
2. 2007上半年推廣志願服務內容及概念給會員認識,下半年才初步主動送會員參加基本訓練。加上救生員的訓練,符合台北縣消防局公佈"協助執行消防救災工作民間志願組織專業訓練認證須知"中水域救援類的專業認證,可列入志願服務的特殊訓練,始完成志願服務法中”志工”的登錄標準,並領取志願服務紀錄冊。
3. 2008年初開始由陳明珠教練主導,向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三峽消防分隊)追溯補登錄本會大豹溪服勤的時數紀錄,並立即協助會員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本會計有30位會員取得該卡。(附記:此種追溯補登錄時數的作業,在其他縣市引發很大的糾紛,遂由中央內政部統一解釋"不再准補登錄時數",待正式公文到後,於不久的未來,台北縣社會局將確實執行。)
4. 2009下半年,由林文正會長及鄧朝興總幹事向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表達各級教練參與救生員訓練的帶班時數登錄需求,並獲得台北市分會渠書舫總幹事的大力協助,始完成向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登錄各級教練參與救生員訓練的帶班時數。唯紅十字會總會的帶班時數登錄則尚待努力。
5. 將於2010年本會(台北縣救生員教育服務推廣協會)嘗試申請
(1)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及獎章。
(2)台北縣志願服務人員獎勵及獎章。
6. 98/08/30第六期游泳教練班在中和市體育會游泳委員會會所召開綜合座談會時,已向范俊雄主委及洪泰宗總幹事要求協助本會登錄游泳教練開辦各級泳訓班的志工服務時數,並取得首肯將予協助登錄,建議本會嘗試登錄本年度志工服務時數以突顯困難所在。
7. 98/09/23筆者參加志工磐石訓練時,已向台北縣政府社會局石玉麗科長建議,應讓領有榮譽卡的(水域救援)志工免費使用縣府轄下各游泳池,以保持游泳的水感和體力,才能達成夏季維護野溪安全及冬季救援海釣落海的任務,並確保志工的安全。此一建議台北市政府已在部份泳池或公益時段實施多年,並普獲得志工極度認同,石玉麗科長將於局務會議時提出討論,並建議縣長執行。(恐有經費編列問題,待昇格為院轄市則執行機會大矣!)
8. 98/10/13筆者透過義消各分隊與縣長座談會的時機已做成書面提案再次向縣長提出領有榮譽卡的水域救援志工或全體警義消免費使用縣府轄下各游泳池的訴求。

參. 為何要申辦志願服務紀錄冊和志願服務榮譽卡
1. 志工台灣的概念變成是一種普世價值,志工一詞猶如自由.平等.人權般,不容詆毀或是自我擴張地解釋。將是以後高品質公民社會的個人另項指標。
2. 志工人力時間銀行,可存時間貨幣。
由於台灣社會已進入高齡化,為了給有生活照護需要的老人提供服務,並以此目前服務長者的時數紀錄,作為將來當自己或者親友也有照護需要時,就可以提領此時數使用、接受他人對自己的服務。依台北市弘道志工協會在台中、台南、高雄等六個推動時間貨幣的社區,民眾供給、需求時間貨幣的種類繁多,如接送小孩上下學、收驚、居家照顧、代為買菜、修改衣服等。
3. 擁有榮譽卡"游泳免年費",台北市部份泳池或時段已經實施,可惜為德不足,未能全市全面開放比照辦理。
4. 或許因為工作、學業、搬遷……等因素必須離開我們曾經共同摯愛的水安,此際所能帶著走的是泳技之外,就是登錄在志願服務紀錄冊上的時數。它刻劃了你曾經努力過,奉獻過,人性中最無私的痕跡。
5. 用真確的服務紀錄接受表揚獎勵,對社會,對團體,對家庭才能起正向的模範表率。以身教代替言教,可鼓舞更多人投入水域安全救援志工的行列。默默行善固然是好事一樁,但是會萎縮,因為只有施者和受者雙方瞭解而已,得不到善舉擴張的加乘效果,以渲染社會風氣,作為社會民主素養進步的牽動力。
(全文為2009年紅十字會水上安全工作大隊十式泳訓班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