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教練證/救生證換證公告
各位水上安全工作大隊會員們,在96年度換發證之救生教練證,救生員證今年已到期。請各位會員及早準備相關資料以利更換新證(最後期限為8月底配合救生班第四週前將換證資料整理齊全送交訓練組)。請洽:
北縣訓練組長-魏顯權教練:2265-6318.2266-4382.0933-824-543。
北市訓練組長-翁輝國教練:2226-7789.0932225960
E-mail:victor@symbolicpak.com.tw 相關表格請上協會網站下載。
一、救生教練證換發要點:
(一)換證條件:
1.連續2年(98年/99年)繳交年費者(相關事項請洽:財務組)。
2.連續2年每年至少參與水上安全救生訓練教學工作或領導水上安全救生服務(大豹溪服勤)24小時以上且無不良記錄者(相關事項請洽:訓練組、服務組)。
3.須有效期6個月以上之急救證或EMT證照(過期急救證或過期EMT證照不適用,相關事項請洽:急救組)。
4.每年參加救生教練繼續教育(總會定3月份辦理)。
符合以上條件始受理換證
(二)換證資料:
1.一吋半身脫帽照片2張(最近3個月內)。
2.有效證書正本(原規定過期即喪失教練資格無法換證;
今年放寬為到期日前、後6個月都有資格換證)
(遺失需填寫"水上安全訓練證書補發申請表")。
3.填寫"水上安全教練證書換發申請表"
(上網下載或至謝前會長萬取教練家索取)。
4.急救員證影本 (有效期須6個月以上)
(有效期未達6個月可參加複訓簽證費$300,若過期請上課重新取證簽證費$500 )(高級急救員,高級/急救教練證,或 EMT合格證照,但有效期限需要半年以上;證照不足半年有效期間,需要復訓取證)。
5.教練證簽證費:$200。
二、救生員證換證要點:(相關事項請參考上段教練換證要點)
(一)換證條件:
1.繳交本(99)年度年費者。
2.救生證有效期屆滿前半年內參加12小時複訓班複訓合格始可換證(逾期須重訓);並於本(99)年補足野外服勤時數48小時以上(服務時數不足者列入觀察名冊,爾後不再接受換證)。
3.須有初級陸上急救證(有效期6個月以上)。
*若本會會員符合下列(1)(2)情形者,視同複訓合格
(1).連續2年(98年/99年)繳交年費者
(2).連續2年每年服務至少60小時(含野外服勤每年至少48小時)。
*12小時複訓班由訓練組安排時間作複訓、測試救生技能; 野外服勤時數不足48小時者,辦理換證手續後,並於本年度補足服勤時數。
(二)換證資料:
1.一吋半身脫帽照片2張(最近3個月內)。
2.有效證書正本(過期即喪失救生員資格無法換證)。
3.填寫"資料表"。
4.急救員證影本(有效期須6個月以上)。
5.救生員換證費:500元。
PS.
1.繳交年費請洽
財務組組長-曾光亮教練:2940-3299. 0933-808-829
2.陸上急救複訓或急救證過期者請洽
急救組組長-賴素卿教練2246-1519. 0927-335-533
3.總會去年訂定實施:救生教練當年度必須上救生教練繼續教育方可授課或帶班。請各位救生教練在99年度務必挪出1天的時間參予總會舉辦救生教練繼續教育。
4.救生教練在證件月份到期日前之授課、帶班或當救生總教練,總會承認為有效教練資格;但在證件月份到期日後之授課、帶班或當救生總教練,總會承認為無效教練資格,在送審救生班文件時,全數會遭退件。
PS.但允許今年在月份到期日前、後6個月都有資格換救生教練證。
下載:
水上安全教練證書換發申請表
換發救生員
水上安全訓練證書補發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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